《横栏镇灯饰供应链产业基地环镇北路地块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委托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其相关环境保护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横栏镇环镇北路1号,为横栏镇灯饰供应链产业规划环镇北路片区配套的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置环镇北路片区各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污水处理厂拟分三期建设,一期废水处理规模2000m³/d,回用水量500m³/d,废水排放量为1500m³/d;二期废水处理规模1200m³/d,回用水量300m³/d,废水排放量为900m³/d;三期废水处理规模4800m³/d,回用水量1200m³/d,废水排放量为3600m³/d;一期+二期+三期合计废水处理规模为8000 m³/d,回用水量2000m³/d,废水排放量为6000m³/d。生产废水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排放限值,排放至凫州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通过收集横栏镇灯饰供应链产业基地环镇北路地块企业的工业废水进行集中处理,所选择的废水处理工艺能确保各类废水经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根据地表水环境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水环境质量有改善的作用。
(2)环境空气影响:含氨废水预处理产生的氨气经过设备密闭收集后,采用“低浓度硫酸溶液喷淋”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生化池,污泥压滤、暂存区臭气采用“生物滤塔法” 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经处理后,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均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仓库,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或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则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仓库,然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环境风险:项目采取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注重生产设备的日常检测与维护,切实做好风险物质的监控与预警工作。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的“三同时”制度,落实设计和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在运行期加强管理,规范管理,定期维护使污染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并不断提升生产技术及污染防治水平,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解决好周边公众关心的各项目环境保护问题,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索取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到我公司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版;也可以在网上查阅电子版。查阅期限为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2月2日(10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评价范围内(详见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主要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提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您有何宝贵建议,可以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至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感谢你的参与。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我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中山市元子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环镇北路1号首层D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禤工,13078680339
邮箱:zhongheng57@sina.com
传真:0760-87610555
中山市元子实业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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