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雅园新建项目
公示时间:2022-05-13
丰雅园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022年4月9日,由建设单位中山市庆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及专家组成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对丰雅园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丰雅园内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丰雅园位于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内,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2°34'18.86",东经113°21'13.79"。项目用地面积33255.10m2,总建筑面积69461.06m2,项目主体为商业和住宅,商业建筑面积6616.57m2,住宅建筑面积为42654m2,地下建筑面积18961.9m2,共有18栋住宅楼,2栋商业楼,小区内设有发电机房、配电房、水泵房、垃圾房、地下车库等公用设施。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185万元。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9月3日,中山市庆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丰雅园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11月24日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中(西)环建表[2016]0027号)。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185万元。
4、验收范围
本次对丰雅园新建项目进行验收,其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与申请内容基本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没有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和商业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至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烟、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垃圾房恶臭等。
(1)住户厨房采用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含硫量很低,属清洁能源。油烟废气均经过家庭油烟机脱油烟处理后经楼内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2)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都经尾气检验排放合格,地下车库设独立的通风设施,并设有采光通风井;
(3)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在使用过程中,产生SO2、NOx、烟尘和烟黑等大气污染物。发电机燃油尾气经自带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72m高排气筒排放;
(4)垃圾房采用密闭处理,降低垃圾外暴露面积,降低暴露时间;进出口设置风帘,使其处在微负压环境中进行,防止臭气外逸。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住户使用的音响、电视及小区的各种社会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备用柴油发电机、各类风机、水泵、电梯电机及配电设备等产生的配套设备噪声噪声,出入停车场、车库的交通噪声。
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包括:(1)商铺暂不计划引进高噪声商业项目,拟引进银行、百货商场、便利店等满足一般住户生活需求的商业类别,以减少社会生活噪声,可避免相关噪声源扰民等情况发生;(2)小区配套的高噪声设备包括消防泵、备用柴油发电机、排气扇等,项目水泵设置在地下室独立房间内,设备经减震、隔声、墙体阻隔后传到泵房外噪声均小于50dB(A),对外界影响不大。项目备用发电机房设置在负一层,发电机房在经过严格的隔声、吸声、消声和减振处理的条件下,其使用频率很小,基本不会对楼上居民产生影响;(3)加强小区内机动车管理,对于进出车辆避免塞车、禁鸣喇叭、限制车速等。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住宅居民、商业的工作人员、顾客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废纸、玻璃、塑料包装袋、树叶、果皮、烂菜叶、残剩食物等,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其他环保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迅速、有效的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全面控制和消除污染,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制定了《丰雅园新建项目环境风险应急计划》,该计划落实了应急机构职责、预测与预警、报告方式、响应程序与协调内容。
(2)生态恢复、绿化建设落实情况及排污口规范化
项目在非生产区域及项目边界进行了植树、种草绿化,达到美化、防污、降噪的效果。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丰雅园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生活污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到市政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项目发电机尾气排放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中臭气浓度的监测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北边界外1米的昼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东南边界外1米、西南边界外1米、西北边界外1米的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住宅居民、商业的工作人员、顾客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无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已按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保措施,在项目工况稳定,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和“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按照各级环保部门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6月12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庆丰房地产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内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13085868123
邮箱:2708315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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