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宝龙海绵制品有限公司公众参与调查表(1).doc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 <环境影响评价公从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将“中山市宝龙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中山市宝龙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基本情况:
中山市宝龙海绵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神湾镇外沙村福源路23号A幢;项目用地面积5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9989.56平方米;主要从事加工、生产:海绵、泡棉,销售:海绵、珍珠棉产品。设计生产规模为:海绵15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宝龙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18807602124
地址:中山市神湾镇外沙村福源路23号A幢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深圳市林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3528202728
电子邮箱:506057157@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连心路121号工业区30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详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并将原件以信函、快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公众意见表的收件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18807602124
地址:中山市神湾镇外沙村福源路23号A幢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
中山市宝龙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宝龙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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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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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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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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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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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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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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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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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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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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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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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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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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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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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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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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