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2017]54 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山永发纸业有限公司(编号:HPXDA-01)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请向中山永发纸业有限公司反映。
一、项目简介
(1)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中山永发纸业有限公司地块(编号:HPXDA-01),土地使用权证号:中府国用[2010]第011129号,下文简称“调查地块”。
占地面积:总计36413平方米。
地理位置:中山市黄圃镇新明南路173号。
地块中心位置坐标:E113°19'34.00",N 22°42'0.32"。
土地使用权人:中山永发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发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历来依次作为空地、蔗渣堆场使用,目前作为废纸皮堆场和成品纸仓库使用。
未来规划:工业用地(M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中山市中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单位: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永发公司属于中山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从事造纸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且该地块属于中山市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中发现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污染识别
污染识别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10月。根据调查情况,目标地块1993年之前为空地,1993年至1999年期间为中糖公司的蔗渣堆场;2000年后至今该地块一直作为永发公司的废纸皮堆场和成品纸仓库。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内主要为仓库,地块内硬底化地面无破损,无污染痕迹,需关注的污染物为重金属和无机物、VOCs、SVOCs、氯代有机物(六氯环戊二烯、2,4-二氯酚、2,4,6-三氯酚、五氯酚、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石油烃(C10-C40)等。
(3)初步采样调查
调查单位于2023年2月开展调查地块初步采样调查,其中土壤样品采集时间为2023年2月1日~2月2日,地下水样品采集时间为2023年2月7日。
调查地块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3个(含1个背景点),平均采样深度为6.41m,共采集土壤样品51组,检测项目涵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中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以及氯代有机物(六氯环戊二烯、2,4-二氯酚、2,4,6-三氯酚、五氯酚、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石油烃(C10-C40)等。
调查地块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5口(含1个背景点),采集地下水样品5组,检测项目同土壤。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部分点位铅的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符合地块规划地类的标准要求。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所计算的风险控制值。
(4)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M2)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3月16日起)
三、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3790720120 联系人:胡小姐
四、电子信箱:379929970@qq.com
五、通讯地址:中山市黄圃镇新明南路1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