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众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众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中山市众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中山市蓝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验收生产概况:中山市众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南朗街道南朗工业区广沣科技园B栋首层(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3°33′5.642″,北纬22°29′5.779″)。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为30万元,用地面积为2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00平方米,主要从事舞台灯配件生产,年产舞台灯配件106万个。
项目员工有3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夜间不生产。
建设单位委托中山市中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山市众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4月28日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文件(中(南府)环建表[2023]0006号)。
项目竣工日期为2023年5月10日,调试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于2023年5月5日项目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2000MA555KU114001Z)。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17日对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进行采样检测,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3年7月14日,由建设单位中山市众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环保技术咨询单位中山市蓝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保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专家组成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中山市众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对《中山市众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人员经现场踏勘,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21日对项目厂区内颗粒物进行采样检测,于2023年08月完善了验收监测报告表,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3有车间厂房其他炉窑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道排入南朗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广东一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喷粉后的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散热器+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米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为6000m3/h,排放口编号为:FQ-008214。
开料工序废气采用滤芯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打磨工序废气采用滤芯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喷粉工序废气经喷粉柜收集后,采用二级滤芯除尘处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焊接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通过减振、隔声等综合治理措施来降低对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转移至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中山市众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中(南府)环建表[2023]0006号),项目对天然气管线远离火种、热源,配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分区,出入口设置围堰,并做好地面防渗措施。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28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众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南朗工业区广沣科技园B栋首层
联系人:曾生
电话:18879017333
邮箱:3306297317@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28日.
中山市众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