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

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中山市华伟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公示时间:2023-05-25

中山市华伟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中山市华伟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中山市华伟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

2、规划概要:

①规划位置及范围:本规划位置位于广东省中山市港口镇木河迳东路51号(中心坐标:113°23′51.31″E22°34′26.06″N)。规划范围为华伟产业园木河迳工业区二期基地东南部地块,分别由中府国用(2014)第1100969号、粤(2020)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22871号、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59747号组成,总用地面积239586.2平方米(即359.38亩),地块内包括《中山市港口镇木河迳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中A3-01(1)B1-02B1-01地块。

②规划时限: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实施年限为2023~2035年。划定近期为2023~2025年,中期为2026~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

③规划总体产业定位:华伟产业园战略规划成为“前端研发设计,后端打版制造”的高端文化创意产业园。以特色产业展示陈列用品制造为主导,新兴产业生物科技、康疗养老、专用装备制造;高赋能产业如文化设计、工业设计、信息科技、智能制造、检测认证、人力资源等为辅导,形成对调整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起强力带动作用以及广泛影响。迅速有效地利用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具有持续的高增长率和良好大发展潜力,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通过华伟产业园特色的高端文化创意制造产业,打造出港口品牌。

④规划总体布局:结合华伟产业园用地、产业发展方向及《中山市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要求,华伟产业园按照核心区-缓冲区-拓展区-辐射区布局,分为4大功能区。核心区由单个或多个共性工厂组成,集聚污染较重的工序,实施集中治污。缓冲区通过道路、绿化带等进行隔离,减少对外围的影响。拓展区设置绿色低排放或超低排放高端生产区、综合办公区和搭建相关研发机构、产学研平台。辐射区辐射影响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园区外围分布发展,与环保共性产业园产业链融合共生,最终实现产业向高端化聚集发展,形成绿色良性产业生态圈。规划园区的空间布局策略以科学、集约、典范、集群四点为核心。

二、规划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建设单位:中山市华伟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港口镇木河迳东路51

联系人:李均伦

联系电话:18933391999

三、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华青环保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211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5089997099

电子邮箱:29542176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现场提交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规划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规划实施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中山市华伟实业有限公司

2023525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