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碧诺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中山市古镇诺启冈东加油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中碧诺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中山市古镇诺启冈东加油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和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中碧诺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中山市古镇诺启冈东加油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中碧诺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中山市中碧诺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中山市古镇诺启冈东加油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古镇镇岐江公路50号(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11'33.51",北纬22°36'02.80"),项目用地面积6641.4m2,建筑面积1162.5m2,总投资 2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员工20人,项目主营汽油、柴油销售,年销售0#柴油(1500吨)、92#汽油(3000吨)、95#汽油(1000吨)、98#汽油(500吨)和润滑油(200吨)。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项目已竣工,现进行竣工及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厌氧调节池+好氧池+MBR膜处理+清水箱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达标排放。
项目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废水机构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卸、储存及加油作业挥发油蒸汽(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进出加油车辆产生一定量汽车尾气(CO、NOx、SO2)。装卸、储存及加油作业挥发油蒸汽(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经二次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无组织排放标准;进出加油车辆产生一定量汽车尾气(CO、NOx、SO2)通过引导车辆减少怠速、自然扩散后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站内各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55~75dB(A)。其次来自进出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噪声值约70dB(A)。项目采用低噪声加油机等设备,并设置减振垫等综合治理措施;同时合理布局噪声源,使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考虑加气站进出车辆较多,加强对进出加气站的车辆进行引导和管理,设置明显的限速标志和禁鸣标志,避免出入车辆不必要的制动、起动,甚至鸣笛。夜间营运过程中,加强管理,减少噪声的产生。
在严格上述防治措施的实施下,项目北面边界噪声可到达《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项目东面、南面、西面边界噪声可到达《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3类标准,项目所产生的噪声未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危险废物(清洁储油罐产生的废油渣、含油废海绵、含油废抹布等),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竣工日期:2024年2月25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2月26日~2025年2月25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7、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建设单位:中山市中碧诺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毅夫 联系电话:18923322299
邮箱:4103291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