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至2020年中山市优秀生态环境咨询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 | 发布时间:2020-11-03
各位团体会员:
为响应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市生态环境咨询领域的从业水平的提升,规范行业诚信自律,奖励在环境咨询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单位和行业优秀工作者,现决定开展2018年至2020年中山市优秀生态环境咨询项目评选活动,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
本次评选针对我会团体会员开展,不收取评审费用,具体参评条件:
1、申报单位为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会员且为项目独立或第一完成单位;
2、申报项目为2018年至2020年10月30日期间完成并获得完结相关凭证(批复、专家意见、备案表等)的生态环境咨询类项目;
3、申报单位必须在近两年完成申报类别的10个以上相关项目方可参与相应类别的评选。
二、申报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简称为环评类别)、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类别(简称为环境应急预案类别)和清洁生产审核(简称为清洁生产类别)。
其中,环评类别评选标准为项目送审稿。
三、申报项目数量和获奖数量
1、每位申报单位申报同一类别的评选最多可报2个项目;
2、每个类别最多评选10项优秀项目。
四、申报材料与方式
1、申报时间:2020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2、申报材料:
(1)电子材料
以下电子文本及扫描件均邮件形式提交,提交邮箱为zsess@126.com,提交文件夹统一按照“项目类别+项目全称”格式命名,如“环评类+项目全称”。
1)评选项目电子文本(PDF格式),参选环评类别的不需提供;
2)评选项目相关的评估(评审、审查、验收)报告、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意见;
3)中山市优秀生态环境咨询项目评选申报书WORD格式电子文本(详见附件1);
4)近两年同类别项目列表清单(详见附件2)。
(2)纸质材料
1)中山市优秀生态环境咨询项目评选申报书打印盖章文本一式二份;
2)评选项目最终稿纸质文稿一份,参选环评类别的不需提供。
(3)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请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寄到或送到我会秘书处。
(4)具体对应类别申报材料要求及说明详见附件2。
五、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1、2020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受理申报材料;
2、2020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申报材料合规性审查;
3、2020年12月底前,公布评选结果。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山市石岐区东明北路18号长虹蓝湾半岛201-204卡
收 件 人:卢展欣
联系电话:0760-88791186
附件:
1、中山市优秀生态环境咨询项目评选申报书
2、同类型项目完成情况表
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