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28号(北纬22°34′4.49″,东经113°32′8.32″)。利用现有厂房1200平方米,引进一批先进生产设备,生产高端印刷产品,年产高端印刷包装产品51752.46万个。因部分设备未上,本项目申请分期验收。本期项目实际年产高端印刷包装产品30000万个。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编制了《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高端印刷包装产品51752.46万个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2019年5月21日取得了《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高端印刷包装产品51752.46万个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炬)环建表[2019]0047号)审批文件,该批复同意项目的建设。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填报了《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高端印刷包装产品51752.46万个的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144200100000164)。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填报了《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高端印刷包装产品51752.46万个的扩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144200100000353)。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原计划总投资7778.94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因部分设备未上,本项目申请分期验收。本期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
4、验收范围
因部分设备未上,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
本项目产品产量见表1。
本项目主要生产原料: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下表:
二、工程变动情况
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没有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至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有机废气、清洁设备工序有机废气。
(1)本项目3楼数字多功能UV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新增一套处理装置处理,工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由3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FQ-003302)。
(2)全自动复合机产生的有机废气接入一楼废气处理管道,通过一楼废气管道输送至一楼原有的废气处理装置,工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由3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FQ-22980)。
(3)项目清洁印刷设备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经过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来消除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贮存间地面均做了水泥硬化处理和防渗措施,设于单独的房间内,场地周边均设有收集渠、拦堵墙,可防止渗漏液外溢,具备防风、防雨、防渗滤功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油墨、白电油、洗车水、水性光油、胶水、UV油等包装物、清洁过程产生的废抹布、废气治理产生的饱和活性炭交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其他环保设施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贮存、处置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项目已重新编制应急预案,并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备案号:442000-2021-1071-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高端印刷包装产品51752.46万个的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生活污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到市政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本项目印刷、过油、上光、复合工序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和臭气浓度,总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平版印刷)限值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
无组织排放的总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二时段表3无组织排放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恶臭污染物排放要求。
3、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厂界噪声测点昼间噪声排放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油墨、白电油、洗车水、水性光油、胶水、UV油等包装物、清洁过程产生的废抹布、废气治理产生的饱和活性炭交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处理。
5、总量控制
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批复要求(本期VOCS<0.391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已按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保措施,在项目工况稳定,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和“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按照各级环保部门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22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28号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13085868123
邮箱:270831556@qq.com
中荣验收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