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翠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翠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中山市翠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中山市恒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4.验收生产概况:中山市翠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南区渡头工业区。中心坐标为北纬22°28'50.341",东经113°20'32.496"。项目总投资276.5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梁海桥。用地面积约14695㎡,建筑面积约6500㎡。员工共有45人,年产台钻3950台,攻丝机2100台。
中山市翠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于2021年12月21日经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翠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中(南办)环建表(2021)0020号。项目已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首次登记,登记编号:91442000721132740M001Y。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进入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水帘柜废水和喷淋塔废水收集后委托中山市佳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开料、机加工、打磨和焊接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开料、机加工、打磨和焊接工序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气达标排放。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喷底漆、喷面漆和晾干工序废气经密闭房间收集后通过“喷淋塔+除雾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部分未能有效收集的喷底漆、喷面漆和晾干工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喷底漆、喷面漆工序废气污染物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晾干工序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废气达标排放。
(3)项目运营期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废气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空压机噪声,噪声声压级约70~85dB(A)。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项目东、西、南面声环境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北面声环境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焊材包装物)收集后交由广州忠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危险废物(漆渣、饱和活性炭、废UV灯管、丙烯酸树脂漆废包装物、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油废抹布)分类收集后交由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已按批复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体系,并于2022年04月15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04月22日予以备案,备案编号:442000-2022-0212-L。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6月07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翠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区渡头工业区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3680251967
邮箱:sales@cuishan.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6月07日
中山市翠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