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

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中山市君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扩建、技改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公示时间:2024-01-2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君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扩建、技改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君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扩建、技改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中山市君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3.验收生产概况:中山市君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扩建、技改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目位于中山市板芙镇工业大道1号海印智能科技制造产业园6号二楼。中心坐标为北纬22°23'11.99",东经113°19'32.09"。项目总投资32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艳茂。用地面积约7500㎡,建筑面积约9350㎡。员工共有60人,年产门板389吨。

中山市君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扩建、技改项目于2022年12月20日经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君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扩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中(板)环建表(2022)0046号。后因废气治理设施技改,于2023年9月8日进行《中山市君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2344211500000007。

企业于2023年02月27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首次登记),后于2023年11月01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登记),登记编号: 914420000585452227002W。

项目建设及配套环保设施现已建成,并于2023年11月10日通过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网址对外公示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及处罚记录等。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进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收集后交由中山市中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开料、木加工颗粒物由管道收集,经中央吸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②打磨废气密闭收集经打磨水帘柜处理后,汇合经密闭收集至漆磨水帘柜处理的漆磨废气通过9根15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③底漆、面漆、自动喷漆废气在房间密闭收集经水帘柜预处理、晾干、烤漆废气在密闭房间收集。各自收集后共同由高效气旋混动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总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II时段),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排放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④中纤板喷胶及晾干废气在房间密闭收集经水帘柜预处理,半成品木板喷涂线废气经设备自带管道收集。各自收集后共同经高效气旋混动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根16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总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II时段),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排放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⑤铝材抛光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⑥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

项目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不得生产。

本项目东面、西面、南面、北面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垃圾堆放点还要进行定期的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一般固体废物(木材边角料、打磨水喷淋沉渣、开料、木加工粉尘、铝材碎屑)放置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饱和活性炭、水性漆包装桶、水性腻子包装桶、贴板胶包装桶、沾有水性漆、水性腻子、贴板胶的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沾有机油的废抹布、手套、漆磨水帘柜漆渣、废过滤棉、喷胶水帘柜沉渣、喷漆漆渣、喷淋塔喷淋沉渣)交由中山中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及运输。对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的区域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暂存处做到“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每种危废单独储存,防止交叉污染,发生化学反应等情况发生,及时通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转移处理。在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风险防范措施:

为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迅速、有效的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全面控制和消除污染,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确保环境安全,中山市君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制定了《建设单位环保机构的设置与建立的环保规章制度》,规范各种应急机制以及发生灾情的处理措施。

6、规范化排污口:

本项目已按要求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地。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2月27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君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板芙镇工业大道1号海印智能科技制造产业园6号二楼

联系人:曹小姐

电话:18826004787

邮箱:925137541@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附件: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君成验收意见(签字扫描版) 公示版.pdf

君成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盖章扫描件).pdf

君成家具验收监测报告(总报告).pdf

QHT-202312031404中山市君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pdf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