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

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中山市壹陆压铸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信息公示
公示时间:2024-03-2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壹陆压铸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壹陆压铸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中山市壹陆压铸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中山中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验收生产概况:中山市壹陆压铸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小榄镇白鲤村(中山博高电器有限公司)第二栋第一卡。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万元,主要从事灯饰配件生产,年产灯饰配件250万个。一期项目总投资85万元,环保投资为9万元,主要从事灯饰配件生产,年产灯饰配件187.5万个

一期项目员工有12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每天工作12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夜间不生产。

20219月,建设单位委托中山市美斯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山市壹陆压铸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022129取得了关于《中山市壹陆压铸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榄)环建表[2022]0015)。

20231214日,项目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2000MA51DGX284001U)。

一期项目竣工日期为20231025日,调试时间为20231026日至20241225日。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1103日至20231104日对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进行采样检测,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20243,中山市壹陆压铸有限公司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自行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4314日,中山市壹陆压铸有限公司根据中山市壹陆压铸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由建设单位中山市壹陆压铸有限公司、环保验收监测单位中山中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专家组成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组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废水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东升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2、生产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广东一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

废气

项目燃烧液化石油气、熔融、压铸、喷脱膜剂、抛光过程废气集气罩收集经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30000m3/h。排放口编号FQ-009196

(三)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部分生产设备进行了减振、隔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并加强了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来降低对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转移至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中山市壹陆压铸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中(榄)环建表[2022]0015号),项目对厂房地面进行了硬化;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分区,出入口设置围堰,并做好地面防渗措施。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4322日至2024419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壹陆压铸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白鲤村(中山博高电器有限公司)第二栋第一卡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3129238613

邮箱153373381@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附件: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壹陆—(一期)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公示).pdf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322日至2024419日。




中山市壹陆压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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