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

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关于中山市小榄镇永宁工业大道工改项目“工改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公示
公示时间:2024-04-18

关于中山市小榄镇永宁工业大道工改项目“工改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2017]54 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山市小榄镇永宁工业大道工改项目“工改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请向中山市小榄镇永宁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反映。

一、 项目简介

1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中山市小榄镇永宁工业大道工改项目“工改住”地块(下文简称“调查地块”)。

占地面积:61253.09平方米,宗地图号为D05RRF20233027

地理位置:中山市小榄镇永宁工业大道。

地块中心位置坐标:E113.211346°、N22.657803°。

土地使用权人:中山市小榄镇永宁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内厂房均已空置,部分厂房已拆除,目前地块现状为未开发的闲置空地。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和城市道路用地(S1),分别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用途由工业用地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和城市道路用地,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地块。

2污染识别

污染识别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1月至3月,据调查,调查地块1995年前为荒地;中山市小榄镇永宁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1995年开始在地块内修建厂房,1995年至20242月,厂房前后租赁给共计68家企业和17个私人租赁的五金制品仓库,地块内历史经营的68家企业主要从事纸质品印刷、塑料件注塑加工、五金件压铸和机加工等生产经营活动(从事纸品印刷的企业15家,丝网印刷企业4家,塑料件注塑加工企业19家,五金件压铸和机加工企业30家)。202212月至20242月,地块内企业陆续搬离,厂房空置。202212月、20234月和20242月,中山市小榄镇永宁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对地块内部分厂房进行了拆除。目前,地块现状为未开发的闲置空地。

调查地块历史企业经营过程中涉及到印刷油墨、液压油、机油、乳化液等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使用,可能对地块土壤、地下水产生石油烃、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邻苯二甲酸酯类等污染。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调查地块东侧分别为永德路,隔路为荒地(2008年之前)和小榄镇永宁中学(2008-至今);南侧为永业路,隔路为中山市小榄镇威星塑料厂(1998-2002年)、中山市小榄镇永城金属制品厂(2002-20242月)、中山市小榄镇华丽塑料厂(1999-2016年)、中山市小榄镇永骏塑胶厂(2016-至今)、中山市小榄镇南方彩印厂(2016-至今)、中山市小榄镇晨曙橡塑工艺品厂(2011年至今)、中山市小榄镇铭锋塑料五金厂(1999-2004年)、中山市小榄镇铧威金属制品厂(2004-20242月)、中山市小榄镇天盛灯饰厂(1999-2015年)、中山市和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16-2022年)、中山市顾舸塑料五金制品厂(2015-20242月)、建材商铺(1999-2014年)、泓达汽修厂(2014-20242月);西侧为永宁工业大道,隔路为永一胶粘(中山)有限公司(1999-至今)、中山市永润电力有限公司从事电力生产(1998-2008年)、中山市永润电力有限公司用作办公场所(2008-至今)。北侧为德兴路,隔路为永宁社区居民区。相邻地块的历史生产经营企业可能会对调查地块产生重金属(砷、汞)、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二氯甲烷)、半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邻苯二甲酸脂类)、石油烃等污染。

根据污染识别的结果,调查地块历史企业的生产区域、废水收集区、固废贮存区、原辅材料仓库及其周边区域为本次调查重点关注区域,占地面积为47943平方米,调查地块的关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汞、砷、锌、铜)、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二氯甲烷)、半挥发性有机物(邻苯二甲酸酯类、多环芳烃)、石油烃等。

3初步采样调查

调查单位于20243-4月开展调查地块初步采样工作,其中土壤样品采集时间为2024330-41日,地下水样品采集时间为202443日。

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38个,采样深度为6m,本次调查共采集了152个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此外在厂区北侧未受扰动区域采集1个背景对照样品。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中的45项基本项目、地块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类、锌。

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个,井深为6.0m,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不含平行样和对照点),检测项目包括GB36600-2018中的45项基本项目、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pH、邻苯二甲酸酯类、锌。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1)调查地块共布设了38个土壤采样点位,采集了153个(不含平行样)土壤样品,其中7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锌)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但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中仅部分样品有甲苯、四氯乙烯、1,2-二氯苯、氯仿4项有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中仅部分样品有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有检出,所有样品中石油烃(C10-C40)、锌有检出,均未超二类筛选值;其他指标均未检出。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地块内土壤未受到明显污染。

2)本次初步调查共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了4个(不含平行样)地下水样品,4种重金属(铜、镍、锌、砷)、石油烃(C10-C40)pH有不同程度的检出,但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所计算的风险控制值;其他指标均未检出;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该区域所执行的地下水质量标准要求。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四、调查结论

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和城市道路用地(S1)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调查工作已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二、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418日起)

三、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3726107104  联系人:黄永亮

三、电子信箱:602008010@qq.com 

四、通讯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永宁东宁路238


中山市小榄镇永宁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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