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海明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金刚石钻头25万支、金刚石复合片50万片扩建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海明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金刚石钻头25万支、金刚石复合片50万片扩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中山市海明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中山市蓝森环境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4.验收生产概况:中山市海明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民众街道沙仔行政村东沙路46号,主要从事金刚石钻头和金刚石复合片的生产,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一期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环保投资为260万元。扩建后项目年产金刚石钻头25万支、金刚石复合片250万片。本次验收项目(一期)规模为年产金刚石钻头20万支、金刚石复合片200万片。
一期项目员工有27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夜间不生产。
公司于2019年1月委托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山市海明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金刚石复合片395万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7月3日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中(民)环建表[2019]0030号),当时环评申报的建设内容为两期,一期工程年产金刚石复合片200万片,二期工程年产金刚石复合片195万片。实际项目只有一期部分投产,投产规模为年产金刚石复合片100万片。
2020年9月,企业完成了已投产的一期部分工程的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规模为年产金刚石复合片100万片。
2024年03月,企业委托深圳市龙辉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山市海明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金刚石钻头25万支、金刚石复合片50万片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4月3日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中(民)环建表[2024]0014号)。另喷漆晾干工艺废气治理工艺发生了改变,企业将《中山市海明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金刚石钻头25万支、金刚石复合片50万片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申报的喷漆晾干工序废气经水帘柜高效漆雾过滤器(湿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改建为喷漆晾干工序废气经高效漆雾过滤器(干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改建进行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号:202444200700000036),改建后项目不再产生水帘柜废水和漆渣,产生废过滤棉及漆罐。
中山市海明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金刚石钻头25万支、金刚石复合片50万片扩建项目是在原项目审批项目一期的基础上进行的扩建,扩建的同时调整了产品金刚石复合片的尺寸,扩建后企业计划产能为年产金刚石钻头25万支、金刚石复合片250万片。《中山市海明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金刚石复合片395万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申报的二期工程企业已取消不再建设。
2024年06月17日,项目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2000MA4W4UKH3L001Y。
一期项目竣工日期为2024年07月10日,调试时间为2024年07月11日至2025年07月09日。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08月05日、06日、07日和08日四天对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进行采样检测,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2024年09月由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4年9月25日,中山市海明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根据《中山市海明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金刚石钻头25万支、金刚石复合片50万片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由建设单位中山市海明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环保咨询单位中山市蓝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专家组成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组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一)废水
1、生活污水和浓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槽罐车运至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槽罐车运至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二)废气
1、喷漆晾干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高效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条2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FQ-010015;
2、钻孔废气经过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与3楼粗磨工序废气(工位收集)合并经水喷淋塔进行处理、喷砂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水喷淋塔喷淋处理,分别经水喷淋处理后的废气汇合至同一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排放口编号FQ-27346;
3、2楼粗磨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条2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FQ-27347;
4、丙酮擦洗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条2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FQ-27348;
5、打磨工序废气、焊接工序废气、金刚石复合片切割工序废气、打码工序废气以及脱脂工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通过减振、隔声等综合治理措施来降低对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转移至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制订了《中山市海明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预案的备案,备案编号:442000-2024-0558-L,并按照预案进行了应急演练。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1月01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海明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民众街道沙仔行政村东沙路46号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13715678032
邮箱:Postmaster@haimingrun.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1月01日
中山市海明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