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五金表面处理聚集区(绿金湾高端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调整修编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中山市小榄镇五金表面处理聚集区(绿金湾高端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调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委托华青环保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征求与该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规划内容概况
1.规划名称:中山市小榄镇五金表面处理聚集区(绿金湾高端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调整修编
2.规划位置及范围:规划区位于中山市小榄镇泰业路68号(中山市小榄镇五金表面处理聚集区内),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113°16′14.035″E,22°35′15.504″N,规划总占地约572.8亩,核心区占地面积约为240亩。
3.规划内容:核心区主要引入专业表面处理(含汽车绿岛集中喷涂中心)及其上下游配套产业、五金表面处理上下游配套的精细化工(不生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化学反应)、线路板(含配套电镀)、其他相关环保产业(园区配套设置入驻企业危废(主要为废液)收集处理处置设施、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引入汽车动力电池物理拆解综合利用类企业,不处理危险废物));拓展区原则上禁止从事专业表面处理服务,优先引入配套表面处理加工服务需求的企业,重点发展与智能家居、智能五金、智能光电、智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产制造及相关产业。
4.规划时限: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实施年限为2024~2035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24~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水:本园区生产废水经园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表1印制电路板直接接排放限值的严者后依托现有排污口排入凫洲河,废水排放量合计为6300m3/d。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企业需结合项目的生产工艺及产排污特征,按照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规范中的废气收集设施要求,设计和建设各类废气收集措施、收集管道、处理设施和排气筒等,对废气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等。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使用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预防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道路两侧实施绿化工程,可有效降噪,道路交通噪声可满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具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若园区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将按照园区申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和要求自行收集、贮存、运输、管理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地下水和土壤:绿化区以外的地面全部水泥硬底化,园区采取分区防护措施,针对不同区域的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不同的防腐、防渗等工程措施,可有效防止废污水影响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等均做好了防风、挡雨、防渗等措施,可防止物料泄漏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在各个环节措施得到良好落实的情况下,不具备土壤和地下水影响途径,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明显的影响。
6.环境风险:本园内存在危险品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排放等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性,对区域大气、水、土壤环境和人群健康等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园区将加强企业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的应急管理,建立、完善企业—园区—城镇三级联动环境应急机制。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求控制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严格守好项目准入关卡,通过合理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环境管理及监管,同时采纳本环评提出的调整建议,并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与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等,使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确保满足本环评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在此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中山市小榄镇五金表面处理聚集区(绿金湾高端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调整修编的实施具有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下载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4i67Tr2ac5ylsAitPpRBg 提取码:cide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联系建设单位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受本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所有公众,包括受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下载附件或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生态环境部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以信函、邮件、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本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九、规划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建设单位:中山市小榄镇北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广东粤江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泰业路68号(中山市小榄镇五金表面处理聚集区内)
联系人:杨工(中山市小榄镇北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黄工(广东粤江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杨工:0760-22137799;黄工:0760-22821888
邮箱:616818635@qq.com(中山市小榄镇北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1041420770@qq.com(广东粤江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十、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华青环保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211卡
联系人:巫工
联系电话:0760-88229235
邮箱:1376129293@qq.com
中山市小榄镇北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广东粤江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