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英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高性能 TPU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一期)验收竣工日期和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英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高性能 TPU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英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中山英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民众街道沙仔工业园,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19999.99 ㎡,本项目建筑面积 19527.08 ㎡,建筑物主要包括 1 栋 3 层厂房、 1 个地上储罐区,建成后预计年产合成 TPU 颗粒 1.85 万 吨(0.35万吨自产自用,1.5万吨外售)、TPU 改性工程塑料颗粒 0.5 万 吨和聚酯多元醇 1.2 万吨(为中间产品,0.96 万吨自产自用,0.24 万吨外售)。
目前项目(一期)对部分产品进行投产,投产后预计年产合成 TPU 颗粒 1.85万吨(0.35万吨自产自用,1.5万吨外售)、TPU 改性工程塑料颗粒 0.5万吨,聚酯多元醇生产工艺暂不投产,故申请分期验收。
项目(一期)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项目(一期)已竣工,现进行竣工及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一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市政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
项目(一期)生产废水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废水机构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一期)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
1、有机废气(包括储罐呼吸有机废气、真空脱气有机废气、浇注及反应挤出有机废气,TPU 改性工程塑料颗粒生产过程挤出有机废气,实验室有机废气)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 TVOC、MDI、臭气浓度。本项目拟将该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 1 套废气治理设施“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 1 根 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 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较严者、TVOC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 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MDI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投料工序废气(颗粒物)收集后引至 1 套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中处理达标后由 1 根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 排放标准较严者。
3、筛分工序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4、烘干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MDI、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
5、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 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 MDI、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
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者,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一期)的主要噪声为:项目生产设备和通风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约75~90dB(A)的生产噪声。原材料和半成品的搬运以及产品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约65~75dB(A)的交通噪声。项目选用隔声性能优越的门窗设施;在设备选型过程中积极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生产设备在安装过程中铺装减震基座、减震垫等设施,以降低项目运营过程中震动噪声的产生;合理车间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在严格上述防治措施的实施下,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项目所产生的噪声未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废料:废包装袋、机头料、废布袋、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反渗透膜等;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试剂包装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抹布、废机油及其包装桶等。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生产废料:废包装袋、机头料、废布袋、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反渗透膜,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试剂包装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抹布、废机油及其包装桶等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竣工日期:2025年7月10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7月11日~2026年7月10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7、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建设单位:中山英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开标 联系电话:13824779701
邮箱:15837692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