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2017]54 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山市东区起湾北道142号东侧之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请向中山旭富投资有限公司反映。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中山市东区起湾北道142号东侧之二地块(简称“目标地块”)。
占地面积:3116.82平方米。
地理位置: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北道142号东侧。
土地使用权人:中山旭富投资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历史以来均为农田,现已平整。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R),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调查缘由:经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
二、详细采样调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详细采样时间为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目标地块初步调查土壤污染区域面积约为880.21平方米,详细调查在土壤污染区域内加密布设土壤采样点位4个,并结合初步调查结果及地块关注污染物的迁移特性,对所有土壤采样点位,共13个(含初步调查土壤采样点位)进行深层采样监测,最大采样深度为20.9米,共采集土壤样品114组,其中114组检测60项了挥发性有机物。初步调查目标地块地下水污染区域面积约为1228.38 m2,详细调查布设了3组地下水丛井,采集地下水样品6个,检测项目为53项挥发性有机物。
通过第二阶段调查可以确认目标地块的部分土壤样品(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四氯乙烯、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乙烷和氯仿)和地下水样品(苯、氯苯、1,2-二氯乙烷)存在超出风险筛选值的情形。根据目标地块详细调查,土壤污染区域面积约为880.21平方米,最大污染深度为19.6米,地下水污染区域面积约为1076.44平方米。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调查地块需要开展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在本次调查工作完成后至地块环境风险评估完成前,地块责任单位应对超筛选值区域进行必要的管理和保护,避免目标区域受到扰动而影响下一步修复工作。可对超筛选值区域进行围蔽,在边界悬挂明显标志,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之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挖、取土等扰动目标区域的行为,确保后续必要的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3月5日起)
四、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3790729255 联系人:黄瑞生
五、电子信箱:646843826@qq.com
六、通讯地址:中山旭富投资有限公司
中山旭富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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