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 (中山) 工具有限公司年产288万个大力钳、54万个水管钳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氢气产能提升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公开征求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史丹利 (中山) 工具有限公司年产288万个大力钳、54万个水管钳改扩建项目
(二)项目选址(选线):中山市小榄镇龙山电镀基地木林森大道19号现有史丹利 (中山) 工具有限公司厂区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在现有车间内新增大力钳及其配件288万个/年、水管钳54万个/年,新增的产能通过新增1条化镍线替代现有厂区的已批未建的1条自动带铬镀层滚镀线以及依托现有厂区生产线实现。
(四)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史丹利 (中山) 工具有限公司总占地25465平方米,建筑面积 21167 平方米,主要从事手工工具、机械工具、液压工具等的加工生产,项目设计年产螺丝刀 2035 万个、扳手 2960 万个、连杆 14505 万个、D 头 A 类 6822 万个、雾面扳手 1000 万个、活动扳手 100 万个、内六角扳手 200 万个、套筒 A 类 15000 万个、套筒 B 类 1800 万个、套筒 C 类12000 万个、H 柄 600 万个(其中 A 类 528 万个、B 类 12 万个、C 类 60 万个)、接头 100 万个、转接头 100 万个、D 头 B 类 100 万个、UJ100 万个、木工尺铁条 100 万个。2017 年 1 月 22 日《史丹利(中山)工具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中山市环境保护局项目审批(审批文号:中环建书 [2017]0007 号),2018 年 9 月 7 日《史丹利(中山)工具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中山市环境保护局项目审批(审批文号:中环建书[2018]0032 号),2021年12月31日《史丹利(中山)工具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中山市环境保护局项目审批(审批文号:中(榄)环建表[2021]0120号)。
项目分期建设,2017 年 11 月 20 日史丹利(中山)工具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已通过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后实际产能为螺丝刀 700 万个、扳手 1022 万个、连杆 7000 万个、D 头 A 类 70 万个、雾面扳手 700 万个、活动扳手 70 万个、内六角扳手 140 万个、套筒 A 类 3780 万个、套筒 B 类 1260 万个、套筒 C 类 7560 万个、H 柄 420 万个(其中 A 类 36.9.6 万个、B 类 8.4 万个、C 类 42 万个)、接头 70 万个、转接头 70 万个、D 头 B 类70 万个、UJ70 万个;2018 年 3 月 15 日取得国家排污证(证书编号:91442000737590471C001P)。
2019年12月7日史丹利(中山)工具有限公司搬迁扩建(二期)、技改扩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一次自主验收完成,并于2023年12月对该项目进行了二次自主验收,该部分验收产能为:螺丝刀 900 万个、扳手 1288 万个、连杆 5000 万个、D 头 A 类 4030 万个、雾面扳手 300 万个、活动扳手 30 万个、内六角扳手 60 万个、套筒 A 类 8620 万个、套筒 B 类 540 万个、套筒 C 类 4440 万个、H 柄 180 万个(其中 A 类 158.4 万个、B 类 3.6 万个、C 类 18 万个)、接头 30 万个、转接头 30 万个、D 头 B 类 30 万个、UJ30 万个、木工尺铁条 60 万个。
史丹利(中山)工具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暂未建设。
综上,厂区已完成验收产能合计为:螺丝刀1600 万个、扳手2960万个、连杆12000万个、D 头 A 类 4100万个、雾面扳手1000万个、活动扳手 100万个、内六角扳手 200万个、套筒 A 类 12400 万个、套筒 B 类 1800万个、套筒 C 类 12000 万个、H 柄 600万个(其中 A 类 528 万个、B 类12万个、C 类60万个)、接头 100万个、转接头 100万个、D 头 B 类 100万个、UJ100 万个、木工尺铁条 60 万个。
厂区厂现有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为:
1. 废气:①发黑线(C线)、自动挂镀线、发黑线、前处理线产生的氯化氢、碱雾、硫酸雾经过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再通过 1 根 25 米高的排气筒(DA016)高空排放;废气中的硫酸雾、氯化氢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控制要求;生产线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2. ②自动代铬镀层滚镀线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经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再通过 1 根25 米高的排气筒(DA018)高空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控制要求;生产线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③自动代铬镀层滚镀线、自动挂镀线产生的铬酸雾经网格式净化回收+焦亚硫酸钠、碱液喷淋处理,再通过 1 根 25 米高的排气筒(DA019)高空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控制要求;生产线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④热处理线产生排放的甲醇、液化石油气、油雾经燃烧处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⑤注塑工序、喷水性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除漆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再通过 1 根 25 米高的排气筒(DA017)高空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12-2014)关于表面涂装行业的规定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较严值;
⑥喷砂、抛光产生的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尾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3. 废水:厂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山市小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研磨抛光及滚筒抛光废水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处理能力30t/d)后,汇入综合废水收集池排入中山市龙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全厂外排废水共分为含油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混排废水、综合废水等 5 股,分别经专置污水管网集中排入中山市龙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并已在生产废水输出口处安装计量装置。尾水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中 60%作为回用水经专用管道返回给史丹利公司作为生产用水使用,另外 40%的尾水经龙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污口最终排入拱北河。
4. 噪声:选用低噪型设备,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治理,并通过绿化带隔离,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处理;不合格产品退镀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固体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史丹利 (中山) 工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龙山电镀基地木林森大道19号
联 系 人:邝工 联系电话:0760-22239017
电子邮件:Jack.Kuang@sbdinc.com 传真:/
邮 编:5284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广东坤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以点击本公示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按本公示第二点所列联系方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史丹利 (中山) 工具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