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

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中山市芯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公示时间:2023-06-15

关于中山市芯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2017]54 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山市芯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请向中山市芯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反映。

一、 项目简介

1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中山市芯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块(简称“目标地块”)。

占地面积:23745.30平方米。

地理位置: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高平大道西3号。

土地使用权人:中山市芯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未来规划:二类工业用地(M2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调查缘由:从事过印染行业的企业用地,拟转让土地使用权。

2污染识别

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3月。据调查,目标地块内共有四个厂房在不同时段内先后涉及9个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包括中山威信纺织漂染有限公司、朵唯(中山)花边织造有限公司、中山市品新纺织有限公司、中山市宏康纺织有限公司、中山市齐鑫绒制品有限公司、宇恋(中山)花边织染有限公司、明灿纺织(中山)有限公司、中山市腾源纺织有限公司和中山为而信花边织染有限公司。中山威信纺织漂染有限公司自2007年至2019年于目标地块的厂房一和厂房四从事涤纶布,锦纶布及棉布生产和加工,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织布、染色、定型、包装等;2019年威信公司停止生产后,中山为而信花边织染有限公司自20192022年于目标地块的厂房四从事花边布染整生产,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洗水、染色、定型、包装等,而厂房一出租给中山市宏康纺织有限公司和宇恋(中山)花边织染有限公司作为胚布和成品布的仓库。朵唯(中山)花边织造有限公司自2016年至2019年于目标地块的厂房二和厂房三从事花边布的染整和定型;中山市品新纺织有限公司自2019年至20233月于目标地块的厂房三从事花边布染整和定型;中山市腾源纺织有限公司自2019年至2022年于目标地块的厂房二从事花边布加工,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染色、定型、包装等;中山市齐鑫绒制品有限公司自2022年至20233月于目标地块的厂房二从事绒布加工和生产,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切割、染色、脱水、烘干等;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调查地块东侧为广东英维克技术有限公司(2019-至今)、广东元一科技实业有限公司(2019-至今);西侧为空地;南侧为道路高平大道西,隔路为中山市三美金属有限公司(2016-至今);北侧为中山市三角镇鸿泰印染厂(2003-至今)。相邻地块的历史生产经营企业可能会对调查地块产生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苯酚、苯胺)、硫化物、重金属(汞、砷)等污染。

根据污染识别,目标地块历史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燃煤、染色助剂、染料等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使用,可能对地块土壤、地下水产生石油烃、重金属、有机物等污染。潜在污染区域为地块内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的3个厂房及其周边区域,面积约12187.2平方米,以此作为本次调查重点区域。目标地块关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重金属(锑、汞、砷)、硫化物、苯酚、多环芳烃等。

3初步采样调查

调查单位于20233月开展目标地块初步采样调查。目标地块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2个(不含对照点),采样深度为5~6m,共采集土壤样品48组(不含对照样品),检测项目涵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中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pH、含水率以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锑、苯酚等。

目标地块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检测项目如下:①常规指标(2项):pH、浊度;②重金属(7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③挥发性有机物(27项):四氯化碳、氯仿、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二甲苯、氯甲烷;④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苯酚、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⑤特征污染物(4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硫化物、锑、苯酚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1)土壤样品检测结果:

①特征污染物(3项):48个样品中的石油烃(C10-C40)、锑均有检出;但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苯酚均未检出;

②重金属(7项):48个样品中的砷、镉、铜、汞、镍及部分样品的铅(15个样品)有检出但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均未检出;

③挥发性有机物(27项):48个样品中的甲苯(1个样品)、12-二氯苯(12个样品)有检出,但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25项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④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48个样品中的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2)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

①特征污染物(4项):3个地下水样品中的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 / T 14848-2017IV类标准或对应的风险筛选值;硫化物、锑、苯酚均未检出;

②重金属(7项):3个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砷均有检出,样品S1/W3的汞有检出,但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 / T 14848-2017IV类标准或对应的风险筛选值;其余重金属指标六价铬、铜、镍、镉、铅均未检出;

3个地下水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27项)和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均未检出。

3个地下水样品中浊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 / T 14848-2017IV类标准,但浊度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目标地块的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目标地块所在区域位于地下水功能区划的不宜开发区,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浅层地下水功能现状为不开发利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V类标准。目标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该区域所执行的地下水质量标准要求。

四、调查结论

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所有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及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锑、苯酚、硫化物的检测浓度均低于本项目土壤环境风险筛选值,表明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即目标地块土壤能够满足下阶段作为二类工业用地(M2)的规划使用要求,可结束地块调查工作。调查工作已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鉴于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存在不确定性,建议在地块再开发过程中,再开发利用单位密切注意本地块开挖等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暂停施工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在调查地块后续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引入新污染物如需使用外源土壤或一般建筑垃圾,须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本项目地块,以避免由此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

二、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615日起)

三、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7308237201  联系人:陈启添

三、电子信箱:2329360498@qq.com

四、通讯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高平大道西3


中山市芯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