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2017]5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山市小榄镇东宝北路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请向中山市小榄镇盛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反映。
一、项目简介
地块名称:中山市小榄镇东宝北路7号地块
占地面积:4794.70平方米
中心地理位置:东经113.242334°、北纬22.620674°
地理位置:中山市小榄镇东宝北路7号
土地使用权人:中山市小榄镇盛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建设用地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中山市湾区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历史上曾从事化工等生产经营活动,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及地方配套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以及用途变更为商业用地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6年5月,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分析可知,地块权属于中山市小榄镇盛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根据地块历史卫星影像图,结合前期资料收集及访谈材料,1999年前原为农田;1999年~2000年地块南部建成厂房,并出租给中山市贤丽善服装道具厂(生产模特配件及支架);2003年~2004年地块中、北部新增厂房和商铺,先后出租给中山市小榄镇飞腾日用合成材料厂(生产水性硅油)、中山市小榄镇创盈水性乳胶厂(生产白乳胶)和商铺(销售五金配件、办公);2006年,盛丰社区垃圾中转站在地块西北侧新建了厂房,用于生活垃圾转运。2024年,三家工业企业(贤丽善服装道具厂、飞腾日用合成材料厂、创盈水性乳胶厂)全部停产、搬迁;2026年初,商铺、垃圾中转站相继关停,地块现处于闲置状态。根据《中山市小榄镇V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府办复〔2013〕214号),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根据污染识别的结果,企业(贤丽善道具厂、创盈水性乳胶厂、飞腾日用合成材料厂)的生产区、危废仓、化学品仓库、盛丰社区垃圾中转站的中转区、废水收集池等区域为本次调查主要关注区域,可能涉及的污染物为重金属(汞、镉、六价铬、砷、铅、总铬、锌)、锰、铍、钡、硒、锡、铁、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邻苯二甲酸酯类、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地下水还需多关注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指标。
(3)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6年3月,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4个,采样深度为5.5m~6.0m,共采集土壤样品16个(不含平行样和对照点),检测项目包括pH、含水率、GB36600-2018表1规定的基本45项、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类;其中,点位SB1加测了锡,点位SB4加测石油烃(C6-C9)、氟化物、氰化物、锰、锌、铍、钡、总铬、硒。调查地块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井深为4.5m~5.0m,共采集地下水样品3个(不含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pH、浊度、GB36600-2018表1规定的基本45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类,地下水监测井MW1加测了锡,地下水监测井MW3加测了石油烃(C6-C9)、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氟化物、氰化物、铁、锰、锌、铍、钡、总铬、硒、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可知:
1)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汞、砷、镉、铅、铜、镍、锡、锌、铍、钡、锰、总铬、硒、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砷、镍、铜、锡、钡、铁、锰、锌、氟化物、氯化物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均未超过对应筛选值。地下水监测井MW3中氟化物、氯化物、耗氧量、氨氮、硝酸盐、硫酸盐、亚硝酸盐氮、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但均未超过对应筛选值。
(4)调查结论
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结果,本次调查范围内的土壤样品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均未超过地下水Ⅳ类水标准,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故调查范围内的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要求。
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8月25日起)
三、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3925311219 联系人:李志标
三、电子信箱:zssllzb@126.com
四、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宝南路1号
中山市小榄镇盛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026年8月25日

